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联合会公共关系中心工作细则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3-08-24 作者: 访问次数: 160

一、 部门性质

学生联合会公共关系中心是中国共产党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指导下的代表广大同学利益的学生组织。是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联合会的一个直属部门,是发展与繁荣校园文化的舞台和基地,以培养同学全面发展为基本方针,发扬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负责联系上海市各大高校与社会上的各企事业单位,在宣传推广华东理工大学的同时,积极地吸取其他高校的工作经验,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协助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联合会开展工作。

二、 部门职能

公共关系中心的主要活动包括:

1、作为华东理工大学的对外窗口,与上海市各大高校保持长期友好的联系。

2、配合华东理工大学学生会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各项活动。

3、致力于开拓校外的公共关系网络,为组织开展大型活动作准备。

公共关系中心要通过以上各种工作,使我校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声誉,为将来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联合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打好基础。

三、部门结构

1、公共关系中心由主席团委派设分管主席一名,直接领导部内各项活动。

2、公共关系中心实行主任责任制,设主任一名;如主任空缺,增设常务副主任一名,负责公共关系中心各项工作。

3、主任通过竞选由主席团任命,对主席团负责,受分管主席领导,其工作成绩由主席团评估。部内的人事,财务,档案,项目安排等工作由其具体负责。

4、副主任设23名,对分管主席及部长负责。秘书长一名,负责管理部内财务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5、中心内各成员均经过初试,复试从应聘的本科生、专科生者中招募,试用期一个月,各成员任期不限。

6、如有学生联合会公共关系中心成员在一定时期内工作热情、业绩卓著,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由分管主席或主任提名,经公关部全体成员大会民主选举通过,将由分管主席任命为副部长。

四、工作流程

1、各类工作要求专项专版、特事特办。凡事以学生联合会整体利益为重。

2、各活动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做好书面总结,向分管主席和主任汇报。总结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两份交分管主席。

五、例会制度

1、学生联合会公共关系中心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总结上周工作,讨论学生会近期工作方向和重点。如遇特殊情况需召开会议,将另行通知。

2、会议进行过程中,请与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的手机,BP机关闭,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

3、会议鼓励自由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

六、奖惩制度

1、学生会公关部成员应以全校同学的权益以及学生会整体形象为重,服从学生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2、学生联合会公共关系中心每年将根据当年工作情况评出社会工作奖及优秀团员若干名。

3、由分管主席或主任对在活动中表现出色,圆满完成工作计划,富有创造性的成员予以表扬。

4、经主席团评定,在我校传统项目举办过程中有一次重大失误者及过一次,有重大失误达两次者将开出学生会。开出决定将通报个人所在院系。

5、学生联合会公共关系中心各种会议应准时出席,无故缺席达2次者记过一次,无故缺席达3次者将除名学生联合会,请假要事先通知分管主席或主任

6、对工作态度散漫,工作不负责任,没有及时完成任务的学生干部,由分管主席记录并进行汇报,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将予以除名。开除决定将通报个人所在院系。

七、考核办法

1、公共关系中心考核是对公共关系中心成员的客观评价。

2、考核的主要内容是(1)学生联合会活动的配合工作,(2)中心常规活动,(3)中心特色活动,(4)例会出席情况。

3、每次完成活动进行评定,等级细则:10分优秀,8~9分良好,6~7分一般,5分及5分以下为差。

4、计算方法:满分为10分,活动较多时按概率进行计算。配合工作占35%,常规工作占35%,特色工作占30%。根据第一部分得出活动的分数,再根据第二部分的比率进行汇总,得出最后成绩。

八、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学生联合会主席团。

2、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