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联合会信息传媒中心宣传中心工作细则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3-08-24 作者: 访问次数: 194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应请假;

2、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并突出创意性;

3、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宣传中心的办公用品及创作材料;

4、工作时间之外,不接工作以保证部内成员的学习和休息时间;

5、团结相处,互爱互助,服从工作命令,不得发生冲突;

6、有意见和建议在例会时间提出,民主讨论并给以解决与实施;

7、按时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者应提前请假;

(例会时间为每周二21: 45 ~ 22:45,例会地点为团委103宣传中心办公室)

8、值班前,清理办公室卫生;值班后,整理琐碎物品;

(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的19:00 ~ 21:00,例会地点为团委103宣传中心办公室)

宣传中心人员提升考核标准:

         1、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实事求是,能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宣传中心的工作;

 2、能首先带头遵守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作到例会值班不迟到,监督各自组员的值班和例会的出勤情况;

         3、具备一定的专业功底,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独立创新能力,能高质高效地完成分配的任务;

         4、具备合理利用各种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能力,能够团结中心其他内部成员,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具备合理协调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的能力,能够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并且能够对宣传中心的文化氛围和集体风气良性发展起促进作用;

   6、具备强烈的工作热情,能够在处理好自己组的事务的同时,能对中心的整体状况提出公正的看法和可行的建议。

宣传中心财务制度:

1、  宣传中心采用垫付报销制度。

2、  购买宣传中心用品需开具发票(非收据),发票登记前需在背面写明垫付人姓名、所购物品名称,由部长或秘书长签名确认。

3、  部内报销费用须在秘书处登记,并按时填写账务登记表。

4、  报销金额逾百元需经部长、秘书长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