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 经团委研究并报请党委批准,同意召开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通知转给你们,请在工作中予以执行。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05年2月28日 主题词: 共青团 学生代表大会 通知 内 发: 金山校区,各学院(系)分团委、团总支 抄 送: 金山校区,各学院(系)分党委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报 送: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及相关部处 共印:60份 2005年2月23日 关于召开华东理工大学 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为了更好地引导同学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参与校园民主实践,增强行使自身权利的意识,为学校“年年变样,三年富强”的改革、建设、发展出谋划策,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的作用,根据学生会章程的规定,拟定2005年3月份举行华东理工大学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 1. 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指导,增强成才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推进学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2. 代表名额分配: (1) 本专科生每自然班选举产生一名学生代表; (2) 现任校学代会常委、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院系学生会主席成为当然代表,不占原单位代表名额。 3. 代表资格: (1) 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作风正派; (2) 热心社会工作,愿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 (3) 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水平; (4)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行政处分。 4. 代表选举方式: (1) 各班同学经过充分酝酿,提出意向名单; (2) 班委会根据学生提出的意向名单,参照代表条件,在班导师的指导下,确定两名候选人; (3) 全班同学在班长主持下召开班会,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一名代表,召开班会的人数应超过全班人数的一半,当选代表所获选票应超过到会人数的一半。 5. 代表团组成: (1) 各班代表产生后,填写代表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筹委会; (2) 按学院组建代表团; (3) 代表团设团长一名,原则上由各单位学代会主任或学生会主席担任。代表人数超过十名增设一名副团长。 6. 筹备工作: (1) 第二十八次学代会筹备工作由学代会常委会执行; (2) 为保证学生代表大会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特成立第二十八次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芝眉 副组长:于岩 于双 吉侗 徐益 孟玉姣 7. 具体日程及工作安排: 3月1日 下发通知; 3月1日-6日 下发提案表、各班选举代表,代表登记; 3月7日 各代表团组建完毕,代表名册送交筹备组; 3月9日 召开第一次代表团团长会议,上交提案表; 3月15日 召开预备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 3月17日 召开第二次代表团团长会议; 3月18日 召开正式会议 注:具体日程已正式会议通知为准。 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是我们广大同学参政议政、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一件大事,希望全校同学以饱满的热情参与大会有关工作,以使大会达到预定目标,为我校迈上新的台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华东理工大学 第二十七届学代会常委会 2005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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