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2005)9号:关于开展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3-08-21 作者: 访问次数: 13
各基层团组织:
为纪念“五•四”运动八十六周年,继续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增强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将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优秀团员(含教工团员)、团干部(含专职团干部)、分团委及团支部,旨在选拔、培育、推出一批可亲、可敬、可学、可比的优秀典型,树立榜样,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成才的热情,促进大学生的成才实践,请基层团组织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工作。
附件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内容及标准
附件2:优秀专职团干部、优秀教工团员评选内容及标准
附件3:红旗分团委及红旗团支部评选内容及标准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二零零五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共青团     评选     个人     集体         通知               
内  发:金山校区团工委、各学院(系)分团委、直属团总支、直属教工团支部                                              
抄  送:各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                                               
报  送:校党委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委学校部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共印60份)




附件1: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内容及标准

一、 评选标准
优秀团员:
1. 政治素质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
(2) 注重个人政治素质的培养,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
(3) 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 道德品德
(1) 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带头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2) 乐于助人,能主动帮助身边困难的同学。
(3)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公益活动。
3. 学习情况
(1) 勤奋刻苦,有一定示范作用。
(2) 成绩优良,学年总成绩达到优良水平。
(3) 具有一定的自学和研究能力,并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
4. 模范作用
(1) 积极参加团内生活和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履行团员义务。
(2) 积极主动关心团组织的发展和建设,乐于为做好团的工作献计献策,主动协助团支部开展工作。
(3) 各方面在班集体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是同学学习的榜样。

优秀团干部:
1、政治素质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 注重个人政治素质的培养,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
(3) 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道德品德
(1) 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带头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2) 乐于助人,能主动帮助身边困难的同学。
(3)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公益活动。
3、学习情况
(1) 勤奋刻苦,有一定示范作用。
(2) 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关系,成绩优良。
(3) 主动帮助同学,营造学习气氛,能带动身边同学共同进步。
4、 工作情况
(1) 担任班级团小组长以上职务的。
(2) 热衷于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大胆负责、有创新精神。
(3) 在团的活动中起到组织和领导的作用,且工作成绩卓越。
(4) 乐于为团员服务,在团员青年中起到一定带头作用。
(5) 所在团组织活动正常、规范、活跃,并富有特色与成效。

二、表彰比例
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团员不得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教工)的1%;优秀团干部不得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的0.3%。凡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表现突出的骨干,由所在学生组织推荐,校团委统一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一经确认,由各单位整理材料上报,不占基层名额。

三、 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主要在各院系分党委(党总支)统一领导下,由基层团组织具体负责落实。优秀团员、团干部的评选必须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分团委审核,报团委审批。在基层团组织、学生组织中担任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骨干,可由分团委直接推荐,但需征求基层支部意见。
凡有安全违章记录的个人或集体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四、申报材料
   撰写申报材料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突出自己的专项和特长,如成绩优秀者,应从学习的角度阐述;社会工作突出的应结合自己的实际经验进行阐述;如属于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可多角度的阐述,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并提供彩色照片一张;届时,学院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可将名单汇总后与申报材料打印版及电子版一并交至校团委审核。

五、时间安排
1、 各基层团组织于4月20日前完成优秀学生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审核工作,上报团委表彰名单。
2、 4月28日前张榜征求意见。
3、 5月中旬,校团委统一表彰。


















附件2:
优秀专职团干部、优秀教工团员评选内容及标准
一、 评选标准:
优秀专职团干部: 
1. 政治素质
(1)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知识。
(2) 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
(3) 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 道德品德
(1) 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带头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2) 作风扎实,实事求是、发扬民主;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
(3) 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青年学生和团员的监督。
3. 工作情况
(1) 工作满一年的现任专职团干部。
(2) 能够紧紧围绕学院党政和校团委的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和安排学院共青团工作。
(3) 具有良好的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尽心尽责,能力强,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4) 熟悉团工作的内容、形式,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5) 认真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各项活动,所在单位的共青团工作规范并富有成效,在全校大型活动中有出色的表现。
(6) 对于挂靠社团能够给予精心指导;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配合党政及校团委做好其他工作。
(7) 按时出席专职团干部例会。

优秀教工团员:
1、政治素质好,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道德品德好,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带头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3、业务学习好,具有良好的业务工作能力
4、模范作用好,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立足本职岗位,创出一流成绩;

二、 评选办法:
参评优秀专职团干部、优秀教工团员于4月20日前递交申报材料,并有同级党组织的推荐意见。
   

















附件3:
红旗分团委、红旗团支部评选及标准

一、评选标准
1. 红旗分团委:班子健全,按期换届选举,政治素质过硬,对青年学生有
感召力和影响力;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学生素质拓展和学院建设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团委的指示精神和具体任务,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建设好,支部制度健全、落实,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能够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推优”工作成效显著,团费收缴按时足额;资源整合好,能积极依托校内外教育资源,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建立了业余党、团校,并能正常开展培训。
 2、红旗团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支书称职,班团支委班子战斗力强;
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正常;团组织生活注重质量,并形成制度化、正常化,支部活动记录规范,按时缴纳团费;团支部学风良好,并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至少当选2004年校团委“特色团日活动”一次。
二、评选办法
采取自荐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办法。评委考评由团委专门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考评。
三、时间安排
    1.自荐阶段(即日起—4月20日)
参评优秀分团委递交申报材料,要求除文字材料之外,可附加照片、奖状等补充材料,同时要有同级党组织的推荐意见。
2.评选阶段(4月21日—26日)
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侯选单位并进行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另定)。
3.征求意见阶段(4月27日—30日)
确定名单并征求各方面意见。
4. 5月中旬,校团委统一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