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经团委研究并报请党委批准,同意召开第三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现将有关通知转给你们,请在工作中予以执行。
附件:关于召开华东理工大学第三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的通知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05年9月28日
主题词: 学生组织 社团 代表大会 通知
内 发:金山校区团工委、各学院(系)分团委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共印30份)
附件:
关于召开华东理工大学第三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社团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参与校园文化建设,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出谋划策,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大学生当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团人治理社团的优势。根据我校学生社团有关管理办法,拟定于2005年10月召开举行华东理工大学第三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
1.代表名额分配:
(1)每个学生社团选举产生两名学生社团代表;
(2)社团联合会每个部门产生两名代表。
2.代表资格:
(1)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作风正派;
(2)热心社会工作,愿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
(3)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水平;
(4)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行政处分。
3.代表选举方式:
(1)各社团(部门)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名单;
(2)社团成员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两名代表。参加选举会议人数应超过代表人数的一半,当选代表所获选票应超过到会人数的一半。
4.筹备工作:
(1)第三次社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由筹委会执行;
(2)为保证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特成立第三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魏俊璟
副组长:秦嘉诚 潘菁 黄猛 李雪婷 秦慧
5.具体日程及工作安排:
10月10日 下发通知;
10月12日 各代表团组建完毕,代表名册送交筹备组;
10月13日 准备工作完毕;
10月14日 召开正式会议
注:具体日程以正式会议通知为准。
召开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是广大社团会员参政议政、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一件大事,希望全校社团以饱满的热情参与大会各有关工作,以使大会达到预定目标,为我校社团工作迈上新的台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华东理工大学第三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筹委会
200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