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
经团委研究并报请党委批准,同意召开第二十八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通知转给你们,请在工作中予以执行。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06年2月20日
关于召开华东理工大学第二十八届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为了更好地引导同学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参与校园民主实践,增强行使自身权利的意识,为学校“年年变样,三年富强”的改革、建设、发展出谋划策,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的作用,根据学生会章程的规定,拟定2006年3月份举行华东理工大学第二十八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指导,增强成才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推进学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2.代表名额分配:
(1)本专科生每自然班选举产生一名学生代表;
(2)现任校学代会常委、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院系学生会主席成为当然代表,不占原单位代表名额。
3.代表资格:
(1)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作风正派;
(2)热心社会工作,愿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
(3)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水平;
(4)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行政处分。
4.代表选举方式:
(1)各班同学经过充分酝酿,提出意向名单;
(2)班委会根据学生提出的意向名单,参照代表条件,在班导师的指导下,确定两名候选人;
(3)全班同学在班长主持下召开班会,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一名代表,召开班会的人数应超过全班人数的一半,当选代表所获选票应超过到会人数的一半。
5.代表团组成:
(1)各班代表产生后,填写代表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筹委会;
(2)按学院组建代表团;
(3)代表团设团长一名,原则上由各单位学代会主任或学生会主席担任。代表人数超过十名增设一名副团长。
6.筹备工作:
(1)第二十八届学代会二次会议筹备工作由学代会常委会执行;
(2)为保证学生代表大会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特成立第二十八届学代会二次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芝眉
副组长:张黎 江可人 葛峰 许亚楠 杨亮
7.具体日程及工作安排:
2月17日 下发通知;
2月20日 下发提案表、各班选举代表,代表登记;
2月27日 上交提案表、代表登记表;
3月6日 各代表团组建完毕,代表名册送交筹备组;
3月9日 召开第一次代表团团长会议;
3月15日 召开第二次代表团团长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
3月24日 召开正式会议
注:具体日程已正式会议通知为准。
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是我们广大同学参政议政、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一件大事,希望全校同学以饱满的热情参与大会各有关工作,以使大会达到预定目标,为我校迈上新的台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华东理工大学第二十八届学代会常委会
2006年2月17日
主题词: 第二十八届 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 通知
内发:金山校区团工委、各学院(系)分团委、团总支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