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的工作实际,我委拟定于2006年12月16日(周六)召开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主要任务
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16号文件要求,实事求是地回顾和总结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我校共青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确立今后一阶段我校共青团的发展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团结和带领全校团员青年勤奋求实、励志明德、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打造一个充满活力、富有凝聚力的共青团,努力开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学科特色鲜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议程
1、审议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我校现有共青团员18880人,根据有关规定,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拟定为350名。代表名额由校团委下达至金山校区团工委、各分团委和直属团总支。基层团组织根据名额和比例予以推选,代表中应考虑党员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和女代表的比例。
四、第十三届团委委员会、书记的规模及构成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9名,提名候选人37名。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拟设书记1名、副书记3名。
五、选举办法
1、团代会代表的产生:由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下达代表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
2、委员以及正副书记的产生:大会主席团按照委员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百分之十(基层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规定,确定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7名,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在此基础上,确定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书记候选人1名,副书记候选人3名。在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产生书记、副书记。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此致
敬礼!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06年10月15日
主题词: 共青团 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请示
报 送: 共青团上海市委
抄 送: 中共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