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共青团上海市委实施西部计划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我校具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引导应届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西部贫困地区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同时在全校形成积极的舆论导向,培育大学生报效祖国、服务社会、全面成才的意识。
二、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宣传口号
因为这个选择,西部的明天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我们的青春更加壮丽
四、招募对象
2007年应届毕业生
五、工作内容
今年我校将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部分应届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按照总结成功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的要求,深化基层支教、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农村文化建设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认真做好2006年西部计划2年期和2007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2005年2年期和2006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
从4月下旬开始,我校项目办将通过利用集中宣讲会、校园网、广播台、宣传板、海报、横幅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
(二)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4月25日至5月15日,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上查看有关情况,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学院分团委(直属团总支)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5月16日前将《报名登记表》交至项目办(校团委)。
4、审核。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三)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获得毕业证书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和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服务期意向为2年者优先;
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2、选拔工作
5月16日开始,在市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我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通过严格把关,选拔思想品质好、业务素质高、奉献精神强、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
3、统一体检。5月31日前,市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入选者进行集中体检。
4、公示。6月上旬,我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全校公示。
5、6月中旬,上海市项目办审核志愿者名单报全国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
6、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汇总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跟踪服务
我校项目办将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组织我校入选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理念等内容的培训,并根据岗位的专业要求开展相关专业的见习、实习;在志愿者服务期间,确定每个服务县1名志愿者为西部计划联络员,与其建立每月定期通报信息制度,更好地了解志愿者的生活、工作现状,对他们的各方面给予尽可能的关心和帮助;大力宣扬服务期间表现良好的志愿者,并给予表彰。
各学院要配合关心考研、专升本志愿者的报考事宜,协调落实在同等条件下对报考的本校生源及外校生源优先录取的相关政策,对于已落实升学事宜的志愿者,协助其办理入学,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手续。在志愿者尚未就业后升学之前,要对其生活等各方面给予尽可能的关心和帮助。
七、优惠政策
(1)生活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上海市以及我校将分别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其中中央财政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在西藏及四川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青海海南州、海西洲、海北州、黄南州,云南迪庆州服务的,每月800/人),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上海市给予志愿者(除赴西藏自治区志愿者以外)生活补贴300元/月,交通补贴500元/年;赴西藏自治区志愿者享受生活补贴400元/月,交通补贴2000元/年;学校为每位志愿者(除赴西藏自治区志愿者以外)提供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赴西藏自治区志愿者享受每月400元生活补贴。
全国、上海市以及我校项目办为志愿者统一办理保险。全国项目办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团体办理一年寿险(人身意外险、住院医疗险、基本医疗险),保费为每人200元;上海给予保额为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校为每名志愿者购买一份400元的人身保险。
(2)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3)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4)可优先免试直升研究生并保留学籍,待服务期满后返校攻读学位;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专升本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推荐、优先调剂;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若当年已被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志愿服务可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活动予以组织安排。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优先报考上海市郊区普教教师并享受相应政策。
(7)对于办理助学贷款的志愿者,可延期至服务期满后开始还贷,服务期间享受各高校贴息奖励。
(8)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申请“上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励金”,服务期为1年,奖励5000元,服务期为2年,奖励10000元。
(10)可以优先评为“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参加当年西部计划的我校志愿者,在基本条件合格的情况下授予校“优秀团员”称号。
(1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国项目办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12)若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报名该项目后被录取的,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的,学校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可协助做好与用人单位信息沟通工作。
(13)志愿服务期满后,学校就业办为每位志愿者推荐三次以上就业岗位。
(14)志愿者服务期间,按本人要求户口、档案保留在我校、也可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15)学校为每一位志愿者配备一名人生发展导师,追踪他们在西部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帮助与指导。
八、组织机构
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华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落实2007年西部计划的实施工作。项目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沈 炜
委 员:乐清华 张 青 李 蓉 宋 来 王 喆
秘书长:储琰
办公地点:校团委(大学生俱乐部)301室
联系电话: 64253053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07年5月8日
主题词:西部计划 毕业生 志愿服务 方案
内 发:各学院(系)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抄 送:各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
报 送:中共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