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设立目的
为了强化活跃基层团组织,不断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建设一个充满活力,富有凝聚力的共青团组织,鼓励团日活动主题竞标、每月优秀团日活动评比、年度十佳团日活动评选和大型团日活动的观摩的工作,我校团委特设立该基金。
二.基金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为节约开支,合理规划,量入为出,支持基层团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
三.基金来源
“活力团支部”专项基金是由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特别设立,来源于团组织经费。基金数额不少于一万元。
四.团日活动经费支持
1.原则上本基金每年资助不少于50个基层团支部建设,每个团支部150-200元。
2.团日活动经费申请用于团支部或分团委基层团日活动的组织。
3.申请团日活动经费,团支部需向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提交团日活动策划书以及预算费用申请。
4.经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批准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活动前只能领取预算的50%作为启动资金,其余费用先由分团委或支部垫付。
5.团日活动结束后,由团支部或分团委向校团委组织部上交活动报告及总结,通过考核达到标方可领取余款。
6.活动结束后,团支部上交活动期间的所有发票和帐目明细,经确认后可领取余款,若剩余经费退还团委。
7.所有团日活动的报告和总结作为年度十佳团日活动评选的依据。
8.每月评选的优秀团日活动、年度十佳团日活动主办支部所在的学院组织部,参与评选年度优秀组织部。
9.根据每年团支部活动组织情况、优秀团日活动情况等汇总,每年5月对相关组织优秀学院进行组织工作优秀单位的评选工作。
五.团校经费支持
1.团校每期课程可由团委组织部主办,各学院分团委或团支部承办,承办单位可以申请活动经费。
2.承办团校课程的各学院分团委或团支部,需向团校培训处提交团校培训活动策划书以及预算费用申请。
3.经团校培训处批准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活动前只能领取预算的50%作为启动资金,其余费用先由分团委或支部垫付。
4.团校培训课程结束后,由团支部或分团委向校团委组织部上交活动报告及总结,通过考核达到标方可领取余款。
5.团校培训活动结束后,团支部上交活动期间的所有发票和帐目明细,经确认后可领取余款,若剩余经费退还团委。
6.承办团校培训课程团支部所在的分团委组织部,以课程成果为依据参与评选年度优秀组织部。
7.承办团校培训课程的分团委组织部,以课程成果为依据参与评选年度优秀组织部。
六 奖励
1.获得每月优秀团日活动及年度十佳团日活动的团支部,均可获相应奖励。
2.获得每月优秀团日活动及年度十佳团日活动的团支部所在分团委可以此为依据参与评选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3.年度优秀组织部可获得表彰。
七 基金的管理
1.基金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
2.基金使用由各学院分团委组织部进行监督。
3.每学期末由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公布使用情况。
4.学年末剩余的基金累计入下一年的“活力团支部”专项基金。
八 附则
1. 该基金使用方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方法解释权、修改权属于华东理工大学校团委组织部。
3.本通知具体实施见后附操作办法。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二○○七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 活力团支部 基金 通知
内 发:各学院(系)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抄 送:各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
报 送:校党委办公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共印40份)
附件:
关于华东理工大学“活力团支部”
建设专项基金的操作办法
2007—2008学年度“活力团支部建设专项基金”共发放基金总额11000元。主要用于支持活力团支部建设、优秀团日活动,不得用于其它途径。
一、建设目标
建设充满活力、富有凝聚力的和谐共进的共青团组织
二、基金名称
华东理工大学“活力团支部”建设专项基金
三、基金发放标准
本基金分为三类,共11000元。A类基金2项,每项1000元,用于学院分团委组织活力团支部活动,完善学院各团支部的活力建设,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B类基金8项,每项500元,用于支部建设、活力活动,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C类基金30项,每项150—200元,共5000元,用于活力团支部主题活动申请。
四、基金申报流程
1、基金申报首先填写基金申报表(见附件),并附建设方案及活动方案。申报材料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2、A、B类基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15日。C类基金申报截止日期为活动举办前两周。C类基金活动申报通过每月不超过五项。
3、A、B类申报由校团委组织部及各学院分团委组织部组织公开投票评选,C类申报由校团委组织部组织学院分团委代表进行审核。
4、校团委将于2008年五四期间对于A、B类基金申报单位进行成果展示,并评选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华东理工大学活力团支部。C类基金申报单位将于活动当月由校团委集中组织展示。
5、三类基金不可以同时申请。
五、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必须严格履行申报程序,不得有虚假内容。
2、申报A、B类基金的单位申报材料必须包括详细的组织、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内容。C类基金申报单位必须突出活动主题、活动亮点、活动成效。
3、各类基金使用请向奉贤校区团支部适当倾斜。
六、评审标准及要求
1、申报内容须主题鲜明,突出活力团支部建设特色,立意积极向上;
2、建设方案切实可行,建设实施过程周密有序,制度建设完善;
3、活动内容紧密围绕时事政策、重大事件、先进理论和实际等,紧跟党的步伐,活动方式喜闻乐见,符合青年学生提高素质、提升理论修养、丰富课余文化生活的需求,切实凝聚青年团员永远跟党走。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动员学生基层团支部,确保各项申报有内容、有内涵、有效果、有影响,确保活力团支部建设有载体、有制度、有保障、有途径。希望各学院对活力团支部的建设和活动给予一定的支持和扶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一个充满活力、富有凝聚力的和谐共进的共青团组织而共同努力。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07年10月14日
华东理工大学“活力团支部”发展基金申请表
支部名称 | 所属分团委 |
申报类别 | |
申报主题及名称 | |
活动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手机 | |
活动时间 | —— |
活动地点 | |
申报内容 简介 | (200字左右,其它详细内容请附页) |
申报预算 | |
分团委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A类申请请填写)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校团委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1、申报表请正反面打印,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有效。
2、申报A、B类基金的单位必须包括详细的创建计划以建设方案。
3、申报C类基金的单位必须在活动前两周之前申报。即每月15日之前。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07-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