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组织:
为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加强基层团组织的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增强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选拔、培育、推出一批可亲、可敬、可学、可比的优秀典型,树立榜样,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成才的热情,促进大学生的成才实践,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对象
面向全校团员、团干部、基层团支部、学院分团委、直属团总支等评选以下先进: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2、优秀教工团员、优秀专职团干部。
3、红旗团支部、红旗分团委(标兵)。
4、十佳大学生、十佳团支书、十佳团支部。
二、评选标准
1、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
(2)带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学术创新活动;
(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熟悉团的业务,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工作,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主动关心团组织的发展和建设,积极参加团学活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5)密切联系群众,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6)优秀团干部必须担任班级团小组长以上职务,热爱共青团工作,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大胆负责、有创新精神,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组织领导作用。
2、优秀教工团员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以先进理论武装头脑;
(2)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带头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3)业务熟练,主动学习,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4)具有高尚师德,爱护学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3、优秀专职团干部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带头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3)担任专职团干部工作满一年的现任专职团干部;
(4)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青年学生和团员的监督;
(5)熟悉团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学院党政和校团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业务能力强,有效指导基层团组织工作,所在单位的共青团工作规范并富有成效,在全校大型活动中有出色的表现;
(6)认真负责指导挂靠社团,积极配合学校其他团学工作;
(7)按时出席分团委书记例会,积极参加校团委安排的重要活动和会议。
4、红旗团支部
(1)出色地完成了团支部基本职责所列各项工作任务;
(2)团支部组织健全,机构合理,作风过硬,凝聚力强,组织生活能正常进行;能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积极支持学校和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工作;
(3)大胆探索和创新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方式,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不断扩大组织覆盖面和活动影响力,增强组织活力;
(4)重视团支部能力建设,在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合作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能结合各自院系的专业特点开展活动,引导广大团员参与学校的各项学术评比活动;
(6)积极带领支部团员进行社会实践,积极参与日常志愿服务活动,支部显现出参与校园乃至社会建设的热情;
(7)能够大胆创新,开展特色工作,在团员青年中引起一定的反响,并在全校范围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值得推广借鉴的工作经验;
(8)经常针对时事热点开展团日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与时俱进,在本年度的各次主题团日活动中体现出创新特色;
(9)工作规范,有计划,有总结,能形成文字,且资料保存完好;
(10)长期以来踊跃参加共青团各级各类评比表彰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5、红旗分团委(标兵)
(1)组织规范,制度完善,充满活力,富有凝聚力;
(2)体现学院特色,活动主题鲜明,活动阵地广阔;
(3)关注团员成长成才,树立各种青年典型;
(4)工作基础好,工作思路明确,积极围绕校团委的工作方针开展工作,认真有效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出色地完成了基本职责所列各项工作任务;
(5)长期以来踊跃参加共青团各级各类活动,取得较好成绩,上一年度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组织奖不少于一项,同时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单项奖不少于两项;
(6)红旗分团委标兵在红旗分团委中通过答辩产生。
6、十佳大学生
(1)须为本年度“优秀团员”;
(2)在专业课的学习中取得优秀成绩(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3)在团的组织中担任骨干工作,为所在院系和学校的各项共青团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同时有可供推广借鉴的经验,能在广大共青团员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7、十佳团支书
(1)须为本年度“优秀团干部”;
(2)所在团支部出色地完成了团支部基本职责所列各项工作任务;
(3)明确团支部书记的权利与义务,认真执行团的各项决议,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顾全大局,按时按质地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有优良的专业知识水平,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5)在开展各项支部活动中有创新意识及成果,其中的特色经验可以向全校支部推广。
8、十佳团支部
(1)须为本年度“红旗团支部”;
(2)各项支部活动中有创新意识及成果,有可供推广借鉴的经验,能在广大团支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说明
1、评选名额
(1)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团员不得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教工)的1%。
(2)优秀团干部不得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的0.5%。
(3)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表现突出的骨干,由所在学生组织推荐,校团委统一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一经确认,由各单位整理材料上报,不占基层名额。
(4)在学院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由学院按照本学院团员比例0.2%另行推荐优秀团员,不占基层名额。
(5)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学生社团,每个社团给予一个优秀团员名额。
(6)各单位每类“十佳”候选人推荐数目不超过2个。
2、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重要性,按照校团委统一部署,在各院系分党委(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评选工作。
(2)评选工作主要由基层团组织负责具体落实。优秀团员、团干部的评选必须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完成,由分团委(团总支)审核,报团委审批。
(3)在基层团组织、学生组织中担任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骨干,可由分团委直接推荐,但需征求基层支部意见。
(4)在服务世博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集体优先考虑。
(5)凡有安全违章记录的个人或集体,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凡受到院级以上纪律处分的个人,取消其参评资格。
(6)学院在评选优秀时应注意考虑研究生团员的比例。
(7)申报材料应重点突出、亮点鲜明、条理清楚、内容详实、有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或文件请附后。
四、时间安排
1、各基层团组织于4月21日前完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红旗团支部申报、审核工作,认真填写《优秀团员(团干)、红旗团支部汇总表》(附件一)上报推荐名单。暂未设团组织的单位可由二级党组织确认后上报。
2、4月21日前完成优秀专职团干部、优秀教工团员、红旗分团委的申报(申报表见附件二和附件三)以及同级党组织推荐工作,并上报校团委申报材料。
3、4月21日前完成系列十佳的自荐和推荐工作(申报表见附件四),并上报校团委申报材料。
4、4月21~28日,校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并组织红旗分团委标兵和系列“十佳”答辩。
4、4月29日~5月4日,公示评优结果。
5、5月上中旬,召开表彰大会。
五、其它工作
报送材料请统一打包在截止时间前送至团委办公室(徐汇校区设在大学生俱乐部203室、奉贤校区设在大学生活动中心302室),同时附学院申报清单。电子文本请同时发至:tw@ecust.edu.cn。联系人:倪炜 33612076 64253138。
附件一:华东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团干部)、红旗团支部汇总表
附件二:华东理工大学优秀教工团员(专职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三:华东理工大学红旗分团委(标兵)申报表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0年4月10日
主题词:共青团 先进 评选 通知
内 发:各学院(系)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抄 送:各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共印40份)
附件一:
华东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团干)、红旗团支部汇总表
学院(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团委,一份学院留存。优秀团员备注请注明基层、院荐、校荐、社团等字样。
附件二:
华东理工大学优秀教工团员(专职团干部)申报表
姓 名 | | 单 位 | |
性 别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
申 报 类 别 | |
个人简历 | |
申报材料(可附页) | |
获奖情况 | |
所属团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属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团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注:本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交校团委。
附件三:
华东理工大学红旗分团委(标兵)申报表
分团委名称 | |
分团委书记 | | 支部数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
申 报 类 别 | |
申报材料(可附页) | |
获奖情况 | |
同级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团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注:本表一式两份,交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