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联合会大学生实践中心工作细则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3-08-24 作者: 访问次数: 202

一、部门性质

华东理工大学学联大学生实践中心(以下简称“实践部”)是由华东理工大学党委领导,共青团委指导的,始终代表同学们最迫切的实践要求,代表学生会最优化的活动方式,代表最广大同学利益的学生组织。实践部全体成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本着实践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的目标,带着接触社会,传播交流,实现理想的信念,为全校同学提供了一个提高全方面素质的舞台。

二、部门职能

实践部是一座桥梁,它联系着学校与校外的各行业各业,联系着各学院的实践部,它的宗旨是“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实践创新,为同学们服务”。在以往的工作中,充分做到了方便同学,帮助同学,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们还将继续完善工作方法,更直接与同学交流,从而更好地为大家服务。实践部除完成校团委下达的命令外,还可自行开展一些具有本部门特色的活动,如已经进行过两期的“生存模拟实践大赛”,在进一步扩大该活动影响的同时,我们全部仍致力创新,努力寻求更现实,更新颖,对同学身心发展更有裨益的实践方式。

三、部门结构

(一)实践部由主席团委派分管主席一名,直接领导部内各项活动。

(二)实践部下设部长一名任期一年,负责部内常务工作。部长通过竞选由主席团任命,对主席团负责,受分管主席领导,部内的人事,财务,档案,项目安排等工作由其具体负责,其工作成绩由主席团评估。

(三)副部长设23名。对部长及分管主席负责,协助部长搞好部内常务。副部长的产生主干流程如下:全部成员对某干事观察,考核;由分管主席或部长提名,大会全体选举通过产生。秘书长一名,负责部内部财务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对部长和主席负责.秘书长,由分管主席和部长提名确定,若其他人无异议则通过.

(四)干事若干名,均经过严格的面试选拔产生,流程透明。成员任期不限。

(五)学联实践中心成员的条件:

1、热爱学联的工作,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热情;

2、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办事公正,廉洁自律。

四、工作流程

1、由分管主席和部长对全体成员传达上级任务,在例会上讨论具体实践措施,并具体分配任务。全体成员必须认真完成并时反馈。在工作过程中将随时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2、实践部同样有很多自发性活动,首先由部长向成员征集建议,经过讨论在会议上通过后,经过深思熟虑起草计划。计划书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两份交分管主席。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开展。

3、各类工作要求专项专版、特事特办。凡事以学生会整体利益为重

4、各活动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做好书面总结,向分管主席和部长汇报。书面总结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两份交分管主席。

五、例会制度

1、学联实践中心遵循团结一致,集体智慧,效率优先,实事求是的原则。

2、例会每周一次,总结上周工作,计划下周工作。 讨论新时段工作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听取并探讨任何成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没有特殊情况,所有成员必须出席。有事情需提前向分管主席或部长请假。

4、会议鼓励大家踊跃发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总之,一切有利于实践部革新,有利于同学们的利益,有利于活跃校园氛围的合理建议我们都会讨论,斟酌,优化,尝试,创新。

六、考核办法

1、实践部考核是对实践部成员的客观评价。

2、考核的主要内容是:(1)例会出席情况,(2)学生会活动的配合工作,(3)部门常规活动,(4)部门特色活动。

七、奖惩制度

1、学联实践中心的成员应以全校同学的权益以及学联整体形象为重,服从学联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2、学联实践中心每年将根据当年工作情况评出社会工作奖及优秀团员若干名。

3、由分管主席或部长对在活动中表现出色,圆满完成工作计划,富有创造性的成员予以表扬。

4、经主席团评定,在我校传统项目举办过程中有一次重大失误者及过一次,有重大失误达两次者将开出学联。开出决定将通报个人所在院系。

5、学联实践中心各种会议应准时出席,无故缺席达2次者记过一次,无故缺席达3次者将除名学联,除名决定将通报个人所在院系。

6、对工作态度散漫,工作不负责任,没有及时完成任务的学生干部及部门成员,由分管主席向学联进行汇报,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将予以除名。开除决定将通报个人所在院系。

八、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学联主席团。

2、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