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团(2011)8号 关于召开华东理工大学第三十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3-08-24 作者: 访问次数: 22

各学院分团委、学代会:

华东理工大学第三十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学生联合会任职已经一年。为充分发挥全体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建设的积极作用,继续强化我校学生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功能,经校党委及团市委的批准,拟定于201163日在奉贤校区召开华东理工大学第三十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总结和审议华东理工大学第三十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第三十届学生联合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2、增补华东理工大学第三十届学代会常委会主任团、学联主席团

 

二、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我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8102人,根据有关规定,华东理工大学第三十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拟定为491名。第三十届学代会常委会委员(包括校学代会常委会主任团成员及各学院学代会主任)作为当然代表参加本次会议。各学院学生代表名额由校学代会常委会下达至各学院学代会(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各学院学代表根据名额和比例予以推选。

三、主要议程

1、总结和审议华东理工大学第三十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第三十届学生联合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2、增补华东理工大学第三十届学代会常委会主任团、学联主席团

3、发布《继承革命传统,弘扬红色精神——建党九十周年倡议书》

四、选举办法

1、第三十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的产生程序为:学院分团委和学代会根据大会代表分配名额,在本单位学生代表范围内酝酿推选本单位正式代表人选,经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团委审核后,正式代表参加学代会的各项议程。

2、第三十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团、学联主席团候选人推选:各学院分团委、学代会经过充分的民主协商后推选,推选名额共为11名,大会筹备委员会在此基础上确定正式候选人5名,提交大会选举。

3、第三十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第三十届学代会常委会主任团3名、学联主席团2名。校学代会常委会主任、学联主席在第一次全委会上从主任团主席团人选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

五、工作安排

120114月初,向各学院正式下发本通知

22011417,召开代表提案征询座谈会

32011424,召开学代会筹备工作会议

42011430515各学院分团委、学代会酝酿推选学生代表和学代会常委会主任团、学联主席团候选人

52011517,正式确定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学代会学联候选人

62011523前,完成大会主要文件的编写工作

7201163,正式召开第三十届二次学代会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分团委及学代会高度重视,积极发动,配合学校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以期完成会议既定任务,取得圆满成功。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华东理工大学第三十届学代会常委会

20114          

 

主题词:学代会    三十届二次    通知                          

  发:各学院(系)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学代会                                         

  送:各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共印40份)

附件:

各学院学生代表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

人数

1

法学院

8

2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38

3

理学院

21

4

商学院

63

5

生物工程学院

28

6

外国语学院

21

7

药学院

27

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5

9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38

10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47

11

理工优秀生部

9

12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4

13

化工学院

48

1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48

15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6

16

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

6

17

中德工学院

4

18

校学代会

31

注:表中人数包括各学院学代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