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百名优秀学生干部培训班”项目实施纲要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3-08-24 作者: 访问次数: 68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和团中央全国学联《高校学生干部培养规划(2006-2010)》的要求,深入推进华东理工大学学生素质教育“英才计划”,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决定组织实施“百名优秀学生干部培训班”项目(以下简称“百优班”)。“百优班”是我校“时代青年行为训练营”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

第二条  “百优班”项目旨在通过课程教学和实践锻炼等环节促进学生修养、规范、行为、内涵、品味、气质的养成与提升,每年着力培养100名品学兼优、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学生干部,努力在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中培养造就一批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百优班”坚持理论武装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坚持集中教育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坚持思想提升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帮助优秀学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第四条  参加“百优班”的学员为我校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主要职务的现任学生干部。“百优班”每年举办两期,每期50名,每年的五月中旬和十一月中旬开班,每班学制三个月。

第五条  “百优班”课程设置为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素质拓展和课题研究等四个环节。学员学满四个环节后,由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统一颁发结业证。

第六条  理论学习环节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党政官员为学员讲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分析社会热点问题,传授工作方法,进行业务能力训练等内容,提高学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辨析能力。

第七条  社会实践环节通过组织学员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著名企业、国家重点工程等,拓宽知识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实践意识和实践能力。每年由校团委和学院分团委组织的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优先吸纳“百优班”学员参加。

第八条  素质拓展环节通过组织学员进行礼仪培训、团队训练和心理保健等活动,帮助学员塑造形象、优化心理,培养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九条  课题研究环节要求学员在学习期间,结合自己所学专业和个人兴趣,选择一项人文社会科学类的课题,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调查研究,完成并提交一份研究报告,着力提高学员分析研究社会问题的能力。

第十条  “百优班”由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举办,由校团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个月由校团委组织部发出开班通知。各基层团组织和校级学生组织负责学员选拔、推荐和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选派优秀专职团干部担任“百优班”指导教师,学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各环节的学习和实践。

第十二条  “百优班”项目经费由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提供。校团委拨出专项基金并整合各种资源,用作培训班必要培训经费支出。

第十三条  校团委组织部要健全“百优班”各项制度建设,科学规划课程,有效指导实践;完善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库的建设,跟踪学员成长,为其成长成才提供有效服务;完善学员的推荐与选拔的工作,确保培训学员的质量。

第十四条  本实施纲要自200851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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