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关于举办第七届“华陆科技·奋进杯”大学生创业大赛
暨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创业教育,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同时选拔优秀项目参加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学校决定举办第七届“华陆科技·奋进杯”大学生创业大赛。
一、大赛时间
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
二、参赛对象
大赛下设三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三项主体赛事;
凡在2013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最终学历由华东理工大学颁发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三、参赛条件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创业计划可来源于教师、学生的实际创业项目,也可来源于教师、学生具有市场化前景的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实行分类、分组申报,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条件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报名截止日期为限)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条件、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全国比赛报名截止日期为限)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参赛对象的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参赛形式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公益创业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鼓励跨院系、跨年级组队,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7人,每个团队可视实际情况邀请1-2名指导老师。创业实践挑战赛以创业企业为单位进行申报。
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复赛书面评审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复赛书面评审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参赛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深入、具体、完整,理论上可行、实际上可操作的商业计划书。所有商业计划书要求有纸质版及电子版两种形式。
五、大赛进程
大赛进程分报名、预赛、复赛和决赛四个阶段进行。预赛为书面评审,复赛和决赛为书面评审和展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最终通过校内选拔赛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代表学校参加上海市和全国的比赛。
报名阶段(2015年10月-11月):接受个人报名和团队报名两种报名方式,任何有创业兴趣或有创业项目的学生都可以报名。
预赛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1月):通过“励志团校求索班”第3期大学生创业训练营为报名的学生提供项目对接和创业辅导,协助组建创业团队。各创业团队以参赛项目的商业计划书(5000字左右)参加预赛阶段的书面评审。
2014年和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立项项目可直接进入复赛。
复赛阶段(2016年2月-3月):晋级复赛的创业团队以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参加复赛阶段的书面评审和展示答辩。复赛阶段将挑选25个重点项目进行立项资助(其中A类5项;B类20项),立项资助团队数目可能根据复赛情况进行微调。
决赛阶段(2016年4月):对晋级决赛的参赛项目再次进行书面评审和展示答辩,评选出获奖项目,并代表学校参加上海市和全国的比赛。
六、奖励办法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分别设立金奖6项、4项、2项,银奖和铜奖若干,颁发证书和奖金。所有获奖的项目可由学校推荐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组织委员会将联合华理科技园等机构对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进行孵化转化,同时将通过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华理分基金会对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进行天使投资。
七、组织机构
由校领导和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华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第七届“华陆科技·奋进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
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校内外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和选拔工作。
八、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华陆科技·奋进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学院要在继承和发展原有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大赛创新育人、创业育人的平台作用。
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大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大赛期间,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营造浓郁的创新创业氛围,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九、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11月20日,有意报名参赛的学生可在校团委网站(tw.ecust.edu.cn)下载团队报名表或个人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发送至cyxly_ecust@163.com,纸质版交至各学院团委。
大赛秘书处设在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4
联系人:陈啸寅
咨询电话:021-33612069
电子邮箱:tw@ecust.edu.cn
附件1:华东理工大学第七届“华陆科技·奋进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团队报名表.doc
附件2:华东理工大学第七届“华陆科技·奋进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个人报名表.doc